原告:(男方)
林*峰,28岁,公务员
诉状理由:信任是一个家庭稳定的基础,也是爱情建立的基础。即使两个人再亲密,再相爱,他们的灵魂也常常是独行的,一个人的社会活动和灵魂一样,都需要一个独立的空间。
被告:(女方)
徐*娴,26岁,中学教师
申辩理由:因为夫妻二人,特别是互相关爱的两个人,都有想更多地了解对方的愿望,二人在家庭中这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了解对方的,而看手机,就成了了解对方的一种方式和途径,而不能简单地把看手机理解为对对方的不信任。
事件背景:
林-先生周末从南方出差回来,手机遭到爱人小徐检查,并由此引发一场家庭大战:林-先生当晚离家出走,游荡在中山路上,毅然决然地打电话给报社说:这样的“抽检不合格”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越来越不能接受。觉得自己不够受尊重。
原告律师
别拿爱来当借口
我有个朋友,目前是离异状态。他离婚的原因和他的手机有很大关系。
他一直说事实上感情没有出什么问题,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爱人常常在各种场合下,打电话不停地追问对方在哪里,只有在得到确切的回答之后,她方才安下心来。那模样真是应对了《危情男女》那句话:“天下之大,恋人之间却已放不下一张信任的椅子,我们,以爱的名义,伤害爱。”
一开始双方都还可以容忍,但慢慢的就认真起来,生活中互相猜忌、埋怨、不信任不但是对爱的不够尊重,也似那看不见的飞刀,让曾经美满的婚姻不可挽回。
虽然,手机不过是个借口,但是这仍然是我对检查爱人手机持反对观点的原因,因为这种方式就让人不舒服,隐含着缓慢的绝望。爱人是你的不假,可不代表适宜任何方式相处,因为多疑、恐惧,就是一种伤害的先兆。
不该看的绝不看
我从来不准我男朋友看我电话,一是我不想他难过,二是我不想把自己的曾经全都暴露出来。
当然,我也从来不看他的。
我们都是成人了,在我们相识以前有一些故事是正常的,有一些不想对方知道的过去也是正常的。
而且,他即便成了我的老公,也没理由知晓我的一切。
我觉得人有一些终生属于自己的东西是正常的,也是应该去尊重的。
好象有本杂志上说男人有三样东西最好别碰,那就是手机、钱包和网络聊天记录。
每个在恋爱或者婚姻中的女人,只要有点心计的,都会注意男人这三样隐私之物。其实只要他爱的是你,手机和聊天记录不看也罢,但他的钱包嘛,帮他照看一下还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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