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在法院作出审判前都可以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于撤诉的规定还有: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法院立案后联系不上被告如何处理
法院立案后联系不上被告的处理办法:
1、找不到被告可以缺席判决;
2、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二、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办
起诉离婚后,一方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内未出庭该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若被告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庭应诉的,则丧失质证的权利,法院应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结合有关证据规则来对证据加以分析认定。若原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而实践中可以通过一些实际的情况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家暴、出轨等。若是原告没有理由而未出庭,则按自动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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