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数罪并罚
时间:2023-06-03 16:55:04 5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非法拘禁之后又进行敲诈勒索的是否数罪并罚

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是两个犯罪行为,是需要数罪并罚的。

一、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本罪。一般情况下,超过24小时,会按犯罪处理的。

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要挟等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此处应把握三点:(1)威胁或者要挟的内容,可以是暴力侵害人身,毁坏财物,也可以是损坏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揭发隐私及违纪、违法等。

行为人扬言要侵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所有人、持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2)威胁或者要挟的作用,是对被害人的精神进行强制,使其产生恐惧心理,被迫在一定期限内或者当场交出财物;(3)威胁、要挟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向被害人当面实施,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他人转达等其他方式实施,但只要使被害人知道即可。2构成本罪以勒索财物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罪的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未达此数额标准的敲诈勒索行为,只能予以治安处罚。

3、本罪的罪过形式为故意,并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威胁、要挟,是为了取回自己被他人非法占有的财物或者是为了索回自己的债务,因缺乏犯本罪的故意,而不能定本罪。

4、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9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数罪并罚 最新知识
针对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数罪并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数罪并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