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会计人员的记账错误导致账目不清楚,这是一个工作失职的问题,不涉及触犯法律的问题。
如果会计人员是故意将账目混乱且用以偷税逃税,并对国家税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会根据损失的程度对其进行法律的处罚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失职与故意做假账这是两个概念的。
合伙账目不清该怎样起诉
合伙账目不清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3、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合伙账目不清起诉需要以下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
2、企业单位作为塬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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