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子女有下列行为的,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人不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与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5、以欺诈和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与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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