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偷换二维码定罪标准,出现了如下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性为诈骗罪。被骗人基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换二维码),使被骗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并处分了财务(付款成功),使行为人的取得了财产,被骗人遭受了财产损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第二种意见认为,应道定性为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窃取的方式(偷换二维码),非法转移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
一、被骗三百块钱是否可以立案
被骗三百块钱不可以立案。只有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立案追诉。诈骗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有:
1、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欺骗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有语言欺骗也有文字欺骗等。
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认识错误必须是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
2、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3、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
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获得财产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积极财产的增加,如将被害人的财物转移为行为人或第三者占有,或者获得债权等财产性利益;二是消极财产的减少,如使对方免除或者减少行为人或第三者的债务;
4、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我国刑法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其中的被害人不仅包括自然人,而且包括单位与国家。比如,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成立诈骗罪;
5、责任形式。
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哪些欠钱行为可以认定为诈骗
欠钱不还构成诈骗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1.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2.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欠钱一般来讲属于民事纠纷,诈骗必须是符合诈骗罪的条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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