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必要的内容
1.被赡养人和赡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
2.被赡养人和赡养人之间的关系;
3.赡养人应尽的具体义务。包括照顾被赡养人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对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等内容;
4.赡养人提供赡养费和其他物质帮助的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5.对被赡养人财产的保护措施;
6.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7.违约责任;
8.如有履行协议的监督人,应到场并在协议上签字。
二、赡养老人可以抵扣多少个税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费用为每月2000定额,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月2000进行扣除,如果非独生子女,则兄弟姐妹分摊2000附加扣除,分摊可分为平均分摊,约定分摊及指定分摊三种,个人可分摊金额不超过1000。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
1.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
三、不赡养老人的能分财产吗
不赡养老人一般还能分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其行为构成遗弃,情节严重的,除非被继承人表示谅解,否则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不可以主张分割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n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n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n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n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