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和谐时可以判决离婚的,只要是感情不和都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协议离婚跟诉讼离婚,双方同意离婚的话就可以协议离婚,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有一方不愿意配合,则另一方可选择诉讼离婚!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第二次法院确定双方不再有感情了就会判离了。
财产一般是按照有无过错原则来判,如果不存在这些现象就是平分财产。
一、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分,但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通常情况下先由离婚夫妻协商分配共同财产,此时原则上是均等的分配,但双方协商一致财产都给其中一方也是可以的。若不能协商分配财产,则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对离婚财产作出分配。具体会参考一下几方面的分配原则。
2、财产(家里储蓄)怎么分?:同样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3、如果女方先提出,是不是女方得到的储蓄就会少些?:
(1)不会,谁先提出离婚,对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2)对财产分割有影响的,不在于谁先提出离婚,而在于谁对导致离婚有过错。
4、如果女方带着孩子,孩子今年已经成年。财产会相对的多分些么?
:也不会了,因为孩子已经成年,父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孩子跟谁不跟谁都不会影响财产的。
5、有谁先提出离婚,谁得到的最后财产会少些的说法么?:绝对没有。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