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如何提供担保
关于离婚诉讼过程中的财产保全担保机制之探讨。
在民事诉讼中,当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保全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通常情况下,该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现款、实物和信誉保证。
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选择用现款作为担保,那么他(她)必须按照预计将要保全的财产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三十的标准来缴纳保证金;
2、若当事人选择以实物作为担保,则需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物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为担保物。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异地扣押措施,或者冻结被申请人股票账户或资金账户、期货合约等具有较高风险性的资产的情况,则需要提供价值相当于保全标的物价值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房地产或者机动车作为担保物。
当事人在以实物作为担保时,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由房地产或者机动车权利人出具的担保书,以及担保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或者机动车的权利证书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如何提交法院
向法庭提交离婚诉讼程序如下:首先,申请人需向法院递交一份详尽的起诉书;经过立案大厅严格审核,确认符合相关立案规定之后,立案庭将出具立案通知书;在立案庭接受申请并受理案件之后,便会将此案件移送到民事审判庭,由民事审判庭进行进一步的审理工作;接下来,民事审判庭在收到案件后,将会向被告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指定日期准时出席庭审;最后,当原、被告双方均已到场时,法院将组织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则将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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