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在司法程序中应予保密,即使案底存在也不会消除。但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进行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在司法程序中应予保密,即使案底存在也不会消除。但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进行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未 成 年 人 犯 罪 记 录 的 相 关 规 定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予以保密,不应被公开披露。同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审查、使用、保存、保密等工作也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指未成年人曾经犯下的犯罪行为记录。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其犯罪行为可能不够成熟、不够严重,因此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应采取宽容、教育、挽救的原则,尽可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予以保密,不应被公开披露。同时,在审查、使用、保存、保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时,也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管理。公安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应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在处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予以保密,不应被公开披露。只有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询、使用时,才能被用于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总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一个敏感的问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在司法程序中应予保密,即使案底存在也不会消除。但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进行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一个敏感的问题,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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