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仅举行婚礼而没有领取结婚证书并不被视为正式结为夫妻。
实际上,婚礼仪式并不能代表也无法代替婚姻登记的意义,结婚行为只能在经过依法审批,取得结婚证书后才能真正成立。
换句话说,只有当男女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且手续完备时,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才算正式得到确认和认可。
若未能履行这一程序,则只能算是同居关系罢了,不能受到法律上的承认与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