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之一在没有征得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单方处理共有财产,也无权单方处分属于自己应占份额的那一部分财产,擅自处理,如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异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如果其他共有人表示不同意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物。因此,夫妻一方在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财产做处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对方的同意或默许。
一、夫妻怎么行使共同财产的所有权?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包括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2、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的发生及其后果而不作任何否认表示的,即视为同意,事后该方不得以自己未参加处理为由否认处理的法律效力。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从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的,则该处分行为仍属有效。
4、一方因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则应当给予赔偿。
5、因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应由该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可以擅自卖掉吗
夫妻其中一方不可以擅自将共同拥有的房子出卖。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该处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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