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住房公积金退缴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嘉兴住房公积金退缴受理条件
职工多缴公积金
三、嘉兴住房公积金退缴受理机构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秀洲区政务服务中心
四、嘉兴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即办
五、嘉兴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令14:00—17:30)
六、嘉兴住房公积金退缴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2.审核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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