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您在提出保险理赔申请之后,保险公司却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或者刻意延迟赔付款项支付的话,您大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应对:首先,请您务必仔细查阅您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的详细条款,以确保充分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您便可以与保险公司展开有建设性的沟通磋商,并为自己的理赔申请提供充足且有力的证据及资料作为支撑。其次,若经过多次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他们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同时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投诉证据以便后续使用。再者,倘若投诉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您还可以考虑向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进行投诉或者申诉,请求他们出面进行调解或者做出公正的裁决。这些保险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各地区的保险行业协会以及各类保险公估机构等等。最后,在上述所有手段均告失效的极端情况下,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收到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理赔通知书和与之有关的证明文件后,应当及时核实,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偿事项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保险金。
全文5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