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后原企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分立指的是什么
公司分立是一个企业分立为两个以上的企业。具体是:
1、新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是指一家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分别归类为两家或两家以上新公司的行为。在新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根据各新成立公司的性质、目的和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和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公司承担。新分立是在消除原公司法人资格的前提下成立新公司;
2、衍生分离,又称存续分离。是指一家公司依法分割部分财产或者经营,设立两家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离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原公司和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以按照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二、公司分立后可以反悔吗
公司分立后不要可以反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财产相应分割。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三、债权债务需要清算吗
债权债务需要清算。债权成立后公司分立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两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无权要求未到期的债务提前偿还。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外,对合同的权利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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