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主要管理范围有哪些
执法范围: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规章规定的全部权。2、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二、城管违规和城管发生的纠纷应如何处理
1.需要城管人员加强自身执法的素质,强化执法的连续性。
2.也需要小贩能够从守法的角度来加强认识。
3.最重要的就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规范这些小贩的经营环境和经营地点,划定必要的区域,能够更好地减少矛盾。提高城市的各项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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