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更名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且交纳了购房定金。这种预订性质的合同仅是担保签订正式合同,是购买房屋的初步阶段,在征得开发商同意后,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时,可以变更买受人名称或者增加买受人。第二、如果说是在办理预售登记之前,也就是在没有完成网签和备案之前变更买受人名称或者增加买受人的,需要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原合同并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第三、如果说是办理了预售登记之后需要变更的,如新增买受人与购房者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可以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也就是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原购房合同备案后,与新的买受人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办理备案。
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救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有三种补救措施:
1、在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费用,大约200元;
2、在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开始银行抵押贷款之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合同无效,三个月期满后,持报纸进行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进行预售登记,在此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发表声明、合同成本和新合同印花税的费用;
3、购房合同完成预售登记并办理银行抵押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第二种情况办理手续外,购房者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在银行质押新合同。
二、如何转让预售的期房?
购买的预售期房转让,如果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应当先征得开发商的同意方能同受让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
否则需要通过开发商协助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受人的变更,或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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