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买方临时中止交易、不愿赎楼、不愿或不按时支付房款;卖方要求增加购房款、将二手房卖给第三人;不按时交付房屋;双方约定买卖二手房买方需要交付购房定金,但在交付的时候卖方并没有对交付的定金进行签收。
一、北京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有哪些
北京二手房交易的流程有:
1、实地看房。找合适的房源,并实地看房,了解房源详细情况,考察房源的真实性和卖方的合法证件;
2、签订合同并缴纳定金。买家与卖家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并缴定金;
3、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对贷款申请人信用审批后,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房屋产权所有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贷款;
4、办理过户手续。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根据房屋情况,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5、交纳税费。需要根据房屋面积、房产证年限和套数来进行各类税费的交纳;
6、办理产权手续。双方将交易材料上交给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付清余款并交房。买方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交房之日前的所有费用。
二、卖房者的权利有哪些
卖房者的权利如下:
1、卖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购房款;
2、卖方可以直接要求买方支付价款,也可以诉诸法院要求买方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
3、卖方可以因未按规定支付购房款而终止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卖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交付房屋。
买受人超过约定时间不接受房屋的,房屋在此期间发生事故并损坏、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有效期的时间为多久
二手房买卖合同没有有效期。买卖双方签订或盖章合同后,合同正式成立。接下来,只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所有义务完成。对于二手房买卖,卖方的主要义务是配合房屋交付和过户手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房款。更多的购房者关心所谓的有效期,其实是关心房屋过户交易中各个流程的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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