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感情破裂的会准予离婚,认为感情尚未破裂的不予离婚,起诉离婚财产的划分是夫妻共同财产会平等分配,根据照顾子女一方、妇女、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具体比例。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起诉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会不予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案件中法官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起诉离婚财产怎样划分
起诉离婚财产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一人一半,法院可以根据照顾子女一方、妇女、无过错方的原则调整具体分割比例。从起诉离婚到实际判决离婚,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因此在此期间财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参照上述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8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