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几种方式转为城市户口:
1、单位有集体户口、且通过单位同意迁入的。
由单位出具一份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带身份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现户口本到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即可。
2、个人在居住地购买房产、且符合当地户口迁入条件的,可以将户口迁入个人房产处。
3、配偶是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处。
在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时,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在《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上盖上“农迁非”的印戳,即你在迁入地办理入户时,则户口性质自动为非农业户口了。
4、如果是学生,考上城市里的大学的同时也可以将户口迁到城市。
5、如果有亲属在城市,可以通过投靠亲属来实现农转非。
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一、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的流程是什么
1、城镇户口迁回农村的流程如下:
(1)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
(2)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
(3)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
(4)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城市户口迁回农村需要什么材料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需要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子女投靠父母,出具未婚证明、未就业证明、失业证明、劳动合同解除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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