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越来越多,甚至有些老人会因为患有大病而选择自裁,因为他们没有钱去治病,更不想拖累家人。对此,为了让老百姓不为看病发愁,上海大病医保新政策出台,上海老人大病保险只要符合报销条件,有四种大病可以再次进行报销。具体我们来看下文介绍。
上海老人大病保险报销条件四种大病可再报销
自从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就可以再次进行报销。其报销比率为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以另外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进行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的形式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其中4种大病主要是指: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部分精神病、肾移植。这四种疾病的治疗先由个人自负费用,再由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报销50%。
上海老人如果罹患上述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可纳入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内,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本市婴幼儿、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所支付的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再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上海老人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只要符合居民大病保险范围费用自负,应在6个月内自愿选择商业凹陷机构中的一家进行办理居民大病保险进行保险。所选定的商业保险机构一旦选定,年度内原则上是不能进行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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