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到了起诉阶段会怎样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联邦刑法法规,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整个司法程序中,其权利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这个期限最长不会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并未间断,同时也未出现任何不应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情形,那么取保候审的期限便可延续至起诉阶段。然而,若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则必须立即解除该项措施,并向被取保候审人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如需继续保持取保候审状态,可能需要重新提出申请或者对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进行相应的调整与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到了还能取保吗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便无法继续维持。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在通常情况下,若逾期超过十二个月并且未出现任何特殊状况的话,公安机关应该立即解除对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措施。当公安机关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时,必须及时将此决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的职能部门和机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长可以获得长达十二个月的人身自由。在这一期间内,如果司法程序持续进行并且没有出现任何免责情形的话,那么该期限还可以进一步延长至案件起诉阶段。然而,一旦期限届满,就必须立即解除相关的强制措施,同时向当事人发出通知。如果需要继续延长取保候审期限,则需要重新提出申请或者对原有的条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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