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税法决定草案,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拟确定为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此外,决定拟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计划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将工资、工资收入基本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的个人工商店的生产、经营收入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收入、新的经营收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赡养老人支出拟纳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赡养老人支出拟税前抵扣,稿酬或将享受双重计税优惠……8月27日再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新增多项内容。迄今为止,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了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首次审议,这也是税法自1980年发表以来第七次修正。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共收到13万余条意见和建议。这次个税改革,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新税法最新个税标准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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