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看到报载某市进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参加投票的选民总数为230余万人,其中委托投票人数达28万余人,占总投票数的12%。由此笔者回想到当初刚上大学时第一次参加投票的情况,有很多学生不把投票当回事,委托同学一投了之,结果竟出现了一人投票几张甚至十几张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如果是当事人自己进行选举,而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那投票的公正性还略为可靠此。而现实是,随着农村外出打工人员的逐年增多,这些人不可能在一次选举时回来参与选举,那只有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了,则委托人的真实思想能否得到体现,的确是要打个问号了。据了解,在外打工的选民一般把自己的一票委托他人即完事,至于投谁的票,只能是悉听尊便了,所以委托投票很大程度上体现的是被委托人的意愿。因此,从现实情况来说,绝大多数委托投票其实是违反了一人一票的法律规定的。委托投票比例越高,投票的公正性、真实性越低,选举的民主性、权威性就会受到置疑。
要改变目前这种状况,关键一点还是要提高选民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参与意识,使他们具有自觉参政议政、当家作主的责任感、自豪感。现在,面临着县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即将到来,党委和人大应当根据当前的新形势,拿出引导外出务工人员积极参与选举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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