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继承人父母去世遗产如何分配
在父母死后父母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是按照遗嘱进行执行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会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配偶去世遗产如何去分割
1、配偶去世后,留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应该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在世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通常情况下是总财产的一半。
2、剩下的财产和被继承人的其他财产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配偶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继承死者的遗产。
3、遗产继承的顺序为: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三、遗产继承人在国外如何放弃继承
在国外的大使馆、总领事馆申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申请所需材料:
1、护照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在留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或死亡证明(如医院、派出所开具的原件或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公证书、派出所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等);
5、被继承人拥有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证明或存款证明复印件等);
6、填写或自备《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7、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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