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首先,全体发起人需发起并签署设立协议;然后制定公司章程;接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股东需认购股份并缴纳出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最后申请设立登记并登记发照。
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程序:
1.全体发起人发起并签署设立协议。
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
5.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
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8.申请设立登记。
9.登记发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需 要 哪 些 程 序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1.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2. 发起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相关文件和证明;
3.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许设立的决定;
4. 设立登记后,向公司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成功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保证所提交文件和证明的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全体发起人发起并签署设立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发照等步骤。发起人应当保证所提交文件和证明的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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