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交通事故发生超过24个小时之后,只要当事人双方存在争议,仍然是可以向警方报案的。若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出现当事人并未及时报警,待事故现场清理完毕后,再行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情况,那么本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于记录在案的内容进行认真核实与记录。
同时,我们将于三日之内做出是否受理该案件的明确决策。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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