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必备资料:
1、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的《宣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申请人储蓄存折或银联卡(有结算账户功能)复印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支取选择性资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1、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2、首付款发票原件;
3、属于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二、购买二手住房
1、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三、建造、翻建住房
1、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原件;
2、支付费用凭证原件。
四、大修自住住房(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住房)
1、房管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
2、房屋权属证明原件;
3、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原件。
五、偿还市本级及市辖县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必备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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