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致死,同桌酒友有下列行为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强迫性劝酒。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
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2)明知对方有相关疾病或不能喝,仍劝酒。如果明知对方不能饮酒,最后因喝酒引发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的情况发生,劝酒者需要担责。
(3)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
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同饮人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同桌喝酒出事故哪些人负责
共同饮酒是正常的社交社会交往活动,各共同饮酒人之间不必然的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当共同饮酒的行为可能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时,其他共同饮酒人这产生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其他共同饮酒人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到安全保障义务或具有其他过错,就有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了。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也是要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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