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曝“朝中有人”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办事托人走后门时常发生,大多当事人总有一种律师“朝中有人”案子先赢一半的感觉。但这里我要泼一盆冷水了,对于律师行业来说,关系并不是万能的,对于经常挂在嘴边说有关系的律师基本上不能请,原因有二,“有关系”的律师目的无非两个,一个是急于接当事人的案子,一个是接当事人的案子可以额外收钱用于疏通关系,如果案件比较简单律师就可以私吞,一旦官司败诉了,可以和当事人说钱没给到位或者对方关系更硬等等。
二、自拍胸脯保证胜诉
律师只是一个案件的辩护者,而非裁决者,法院不是律师开的,无论何种理由没有律师可以说百分之百可以胜诉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做虚假承诺的律师要么经验不足比较自大,要么是最近缺米下锅。
三、收费特别低,几乎白跑腿
律师的收费是有行业标准的,比较好的律师收费都不会太低,律师办案是有成本和风险的,虽然收费低的律师不一定技能差,但是需要当事人认真的评估和考察,不能贪便宜。收费低的律师一般所在的是法律服务所不是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律师执业资格。要么就是初出茅庐拿案子练手,收费再低也接,对案子的结果如何并不特别在意。
所以,请律师要看律师是否是专业的执业律师,好的律师肯定是在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可以找一些有好口碑的律师事务所,如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是司法所指定的法务顾问,律师专业度更高,有专家团队支持,从接待当事人、办理委托、立案、调查取证、开庭等都有专业的律师办理,当事人的利益也有了更大的保障。
刑事案件不请律师行吗
刑事案件可以不请律师。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并不是当事人的义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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