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有如下:
1、正当防卫的原因,是必须实际存在非法侵权行为;
2、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是非法侵权必须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是防卫行为必须针对非法侵权人本人进行;
4、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使国家、公共利益、人身、财产或其余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
5、正当防卫的限制,是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
一般正当防卫:
1、起因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这本人,即既可以针对其人身,也可针对其财物;
4、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图,防卫挑拨和相互斗殴一般不是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
特殊正当防卫:针对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可以对其进行至死防卫。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做斗争,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I在上文就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了.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这部分的法律界限还是比较明显的,对于自身受到非法侵害的,相应的受害者予以还击的,不构成刑事责任.但正当防卫过度的,造成他人伤害的,应承担刑事责任,但可相应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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