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三种情况:1、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用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下的财产双方平等分配;2、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共同债务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法院判决;3、没有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让法院进行判决。
离婚后的个人债务怎么办
离婚后的个人债务是有该方自己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偿还。如果债务是其中一方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产生的,或者是其中一方没有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就私自资助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者是其中一方没有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就独自进行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收入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则这些情况都是属于个人债务,应该由其按照约定好的时间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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