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申请成为个体经营残疾人的申请人可以享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和相关部门减半收取相关规费的优惠政策,同时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也可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申请成为个体经营残疾人的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将减半收取相关规费,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便利。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予以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残 疾 人 员 创 业 有 保 障 : 营 业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和 个 人 所 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在3%以上并且年度安置人数在30人(含)以上,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在3%以上是指安置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比例在3%以上。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营业税方面,其所得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在3%以上并年度安置人数在30人(含)以上,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平均收入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时,可以减按100%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于残疾人员创业的企业,可以享受营业税免征和个人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这将大大减轻残疾人员创业的经济负担,为残疾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成为个体经营残疾人的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减免相关规费。同时,工商、卫生、公安、房管、劳动、城管、文化等部门将提供便利。残疾人员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在3%以上且年度安置人数在30人(含)以上,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在3%以上是指安置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比例在3%以上。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营业税方面,其所得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比例在3%以上并年度安置人数在30人(含)以上,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平均收入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时,可以减按100%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这将减轻残疾人员创业的经济负担,为残疾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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