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邻居噪音扰民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邻居噪音扰民,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二、多少分贝可以投诉噪音扰民
可以投诉噪音扰民的分贝:
1.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三、哪些噪音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以下噪音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1.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偶发性强烈噪声的;
2.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3.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对可能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派员到场处置。必要时,依法保全制造噪声的器材、工具作为证据,并向受影响人和知情人进行询问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