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订有哪些风险值得注意
1.主体资质瑕疵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超过有效期、未经年检等;
(2)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特殊产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3)存在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存在瑕疵;
(4)超过特许经营或限制经营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带来签约风险。
2.超越经营范围
(1)合同标的不在对方经营范围之内。
(2)不具备相应的有效资格、特许经营许可证等。
3.代理行为存在瑕疵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
(2)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真实,存在代签行为;
(3)无授权委托书(如:未取得授权的分公司及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
(4)委托代理人持有的授权书不真实、不具备代理权限、超过有效期等;
(5)对额度巨大的合同或者其他事项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未取得相应的决议文件。
4.履约能力不足
(1)注册资本低于合同标的额;
(2)实际生产能力明显不能满足合同要求;
(3)资产负债率高;
(4)曾有违约行为,商业信誉不高。
二、签订合同时谨记几个事项
1.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3.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5.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6.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7.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8.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9.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三、合同签订可约定第三方吗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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