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死了丈夫可以全部继承吗
在奉行婚姻制度的社会中,已故配偶一方的逝世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可以毫无限制地继承对方的全部财产。实际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逝者未身前设立适当的遗嘱或遗赠协议,那么他或她所留下的遗产需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分配继承。而第一顺位继承人,则包括逝者的合法配偶、亲生子女以及父母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在享受遗产分配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通常各分配到同等金额的遗产比例。这也意味着,逝者的伴侣无法独自将全部遗产收入囊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妻子死后婚前的房产归谁
当配偶离世之后,其在婚前购置的房产归属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与判定,主要取决于该房产是否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以及该配偶是否曾留下有关处置此类房产的遗嘱等因素。假如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其中的一方有权获取一半的产权份额,剩余的部分则将由合法的继承人依照相应的继承顺序予以分配;反之,若是房产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在存在遗嘱的前提下,应当遵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若不存在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则应当遵循法定继承次序,按照遗嘱规定的方式予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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