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然后拘留、逮捕)或者监视居住。拘留传唤到派出所查证询问,一般不超过24小时,符合条件的将被拘留,派出所将人送到拘留所。拘留通知和逮捕通知将邮寄给家人。拘留和逮捕犯罪嫌疑人将被拘留在拘留所,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监视居住相对自由,因为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公安机关指定的或者本人居住的。取保候审可以正常生活工作,但也需要遵守一些规定,比如不能随意离开居住地,保证随时随地,变更联系方式随时报告。拘留期满(最长3天)后,需要变更措施、逮捕、取保、监视居住。但是,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不等于案件已经结束,而是需要继续诉讼程序。案件到达检察院后,一般继续取保候审,到达法院审判后决定是否收监。拘留后,通常是三天、七天或一个月,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经审查,检察院将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做出不批准逮捕金额的决定,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批捕,你会立即放人。变更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做出的决定不正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继续补充收集证据,并按照程序的期限将案件报检察院审查,也就是说有可能再次被逮捕或者不起诉。
拘留可以判刑吗
一般被刑事拘留的人不一定会被判刑。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一百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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