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直接影响了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发生商业秘密权利人因被告人侵权而蒙受的损失和被告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益无法直接通过财务资料计算出来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如果公诉机关查到被告人实施侵权行为而销售的产品数量,而且其销售的区域和权利人销售产品的区域基本相同,该销售量一般被视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而减少的销售量,在核算出权利人每台设备的利润的基础上,可以计算出权利人损失。从被告人获利的角度看,核算出来权利人的利润,可以认定为被告人的利润(因为被告人和权利人相比因为没有研发费用等生产成本更低),而该利润和销售量乘积,可以作为被告的获利数额。
一、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一)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二)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侵权人以侵权为业的,则按照销售利润计算。销售利润大于营业利润,这样的规定给被侵权人提供了计算的便利。
(三)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侵犯专利权赔偿标准
1、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
2、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专利权人因侵权造成的销售减少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
如果权利人销售量减少总数难以确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
3、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来确定
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按照法定赔偿金来确定
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参照或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