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防范买到抵押房或买房后又被抵押有以下两种方法:
一是购房人在购房前仔细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许可证中第一栏,是工程名称,很多工程都是分期开发的,要看清楚具体是哪一栋楼宇,自己想购买的楼宇是否在该期的范围内;在许可证上有一栏专门写抵押情况的,如有抵押,在备注中会有详细的说明。
二是购房人所购房屋的开发商如果能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登记备案,则表明该房屋不存抵押的情况,《民法典》实行后,登记备案被视为预告登记,具有准物权的效力,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
不知情买到抵押房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首先,按规定出卖人存在以下严重违约行为的,买受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除、撤销买卖合同或宣告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1、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没有事先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了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被抵押了的事实;
5、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6、出卖人跟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房者无法取得房屋。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其实买受人被故意隐瞒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那么买受人可以积极请求撤销买卖合同,并且还可以主张违约损害赔偿。
不过,如果买受人知道后未积极撤销买卖合同的,等到出卖人无力还款被依法起诉了的话,抵押权人拿到胜诉判决书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受买受人影响。
不过,买受人交付房款后清偿了抵押债款的,那么法院将不能继续强制执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是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的,如果房产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可以先申请补发房产证,原告再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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