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父母盖的房子,父亲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
当老年人离世之后,他们的兄弟姐妹们并不能够直接获取其遗产的所有权,只有在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时,他们才有可能获得这部分财产。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首先,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存在;其次,若有遗嘱的话,那么该遗嘱需明确指出这些兄弟姐妹为合法继承人。
否则的话,依照法定继承秩序来进行遗产分割时,老年人的遗产将优先由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些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享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父亲去世,母亲有继承权吗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子女的财产分配机制中,其母亲享有继承权,并且母亲在遗产分割过程中的身份地位被视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此类法定继承人涵盖了子女的生身父母、养父母以及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等群体。
如果子女预先立下遗嘱,并特别指出该房产应由除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继承时,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形之下,父母便无法获得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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