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辩护委托书应该书写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包括委托的范围等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因一案向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已获批准。现委托该法律援助处指派,为委托人案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
委托权限如下:
1、一般代理。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
3、签收各种法律文书。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四份,由委托人、法律援助处、承办人员各持一份,交审理机关一份。
一、法律援助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没有委托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使得一些弱势群体一样可以获得法律帮助,保障自己的权益。在法律援助被批准之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出具一份法律援助委托书,将委托事项在委托书中进行说明。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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