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能继承吗
个人社保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专家解读:相比过去,这一规定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和享受待遇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灵活和简便,并且进一步放宽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享受过灵活(弹性)就业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
(一) 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二) 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三) 实现灵活就业工作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可以补交吗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参保后,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这部分缴费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灵活申报、缴费方式。所以,只要不跨“缴费年度”,均视为正常缴纳。这里讲的“缴费年度”与“自然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同,社会保险的一个缴费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像杨先生这种情况,前几年中断缴费,是不能够向前补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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