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理一景点被喷涂鸦游客谴责遭威胁
近日,在大理洱海畔,一处被称为大理之窗的网红打卡地,被字母涂鸦破坏。目前当地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打卡点被涂鸦的情况他们已经掌握到,文旅部门已经在跟进处理中,当地派出所也已经介入调查。
二、遭遇威胁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遭遇威胁通过可以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威胁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什么是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
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是指以恐吓的方式侵犯了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包括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如投寄恐吓物如子弹、匕首等。威胁行为既可以是直接的威胁,也可以通过暗示的方法威胁;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人的转告来威胁;还有的行为人利用公开别人的隐私来威胁。不管用什么手段来威胁,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方法和手段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如果行为人通过威胁获得了财物,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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