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相关资料: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的规定,农村村民可以出卖住房,即实现私有房屋的所有权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让。既然农村房屋可以依法买卖,那么,用于抵押贷款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抵押房产的要求是:产权清晰、无债务纠纷,同时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是不可以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由于您的房产在农村,所以很有可能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在贷款办理机构的选择上,建议您选择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地方商业性农业银行。上述银行对于具有农业性质的贷款业务品种比较多,也许可以解决房产土地性质的问题。据了解,2013年8月15日,厦门市发布新规,开始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以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厦门农商银行成为首家试承办金融机构。农户只要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拥有土地使用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且获得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书面同意,都可以申请。抵押贷款房屋的价值,则以试点地的市场价值做参考,最终由银行和贷款人协商确定,没有评估费用,贷款抵押率最高可以达到70%。至于农村房产证抵押贷款利率,则执行政策性优惠利率,远低于其他农户贷款。
农村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满足哪些条件
(一)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且在我国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
(四)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农村房屋产权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未做其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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