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许当事人因读书将户口迁出农村后又将户口迁回。处理方式是:由本人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同意,村民代表十人以上同意,开具接受证明,签字盖章;经当地派出所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经县局户政科同意,在接受证明上盖公章。
非农村户口能迁回农村吗
非农业户口类型已经取消,我国目前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类型,且满足如下条件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1、当事人原户籍是该农村,通过村委会的批准;
2、因上学转出农业户口,毕业后要迁回的;
3、在农村拥有土地;
4、因婚姻引起的户口变动;
5、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房,同父母在农村居住的未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全文4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