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同向行驶过程中,前后两辆车因同时转向而导致刮擦事故,则应将全责归咎于后方车辆。
值得注意的是,后方车辆必须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另据相关规定,在同车道行驶时,后车需时刻与前车保持一个能够实施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離。以下几种情况下,任何超越行为都属禁止之列:
首先,当前车正在进行左转弯、掉头或超车等操作时;
其次,当与对向驶来的车辆存在会车可能性时;
最后,当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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