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离婚冷静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当天能拿证吗
离婚不能当天拿证。因为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递交离婚证申请的,那么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中国离婚程序冷静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国离婚程序冷静期的法律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