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手机尾号为5652的船员来电咨询:哪些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有权利禁止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
为此笔者向长江海事局咨询。有关人员介绍说,遇到以下六种情况,海事部门有权利禁止危险货物船舶进出港口。
第一,船舶未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第二,申报显示船舶未持有有效的安全适航、适装证书和防污染证书,或者货物未达到安全适运要求或者单证不全;第三,按规定尚需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进出口国家主管机关同意后方能载运进出口的货物,在未办理完有关手续之前;第四,船舶所载危险货物系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通过水路运输的;第五,本港尚不具备相应的安全航行、停泊、作业条件或者相应的应急、防污染、保安等措施的;第六,交通部规定不允许船舶进出港口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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