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法制网),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相关合同未经审批如何认定其效力以及如何处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违约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处理,委托投资法律关系的处理,借名投资法律关系的处理,提供虚假材料报批纠纷的处理,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据了解,我国外商投资企业较多,外商投资企业从设立到终止,各个环节产生的纠纷都在司法实践中有所体现,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其中反映出来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为了正确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亟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和规范。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针对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变更等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起草了征求意见稿。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其他问题,留待以后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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