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农村申请低保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成都户籍的城乡居民;
2、家庭月收入低于成都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规定条件。
这几类人将会被取消低保的资格:
1、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登记有商铺的,这样的人将无权再领到农村低保。
2、农村的房子除外,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在城里有房产的,这样的人也将从此与低保无缘。
3、家庭成员中不管是谁有私家车等其他奢侈品的,也将不能再领取低保。
4、家庭的人员中不管哪一个人名下注册了营业性质的公司等,这样的人也将领取不到农村低保。
5、有过前科的,触犯过法律的也不能领取到低保。
6、故意撂荒土地的,好吃懒做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7、家庭拥有的存款中,还有证券等其他的资产,是当地最低收入标准的12倍以上的也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8、长期有着不良嗜好的,也不能再领取低保。
9、家中有子女并且子女还都拥有正常的劳动能力的,也不允许领取低保。
10、经查证或者举报,属于本村的“关系户”,“人情户”的将不能再领取到低保。
二、成都低保标准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相关通知规定,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城区确定,不同城区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成都天府新区:家庭月人均收入550元;
2、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龙泉驿区和郫县: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
3、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和新津县:家庭月人均收入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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